欢迎访问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信息网!
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信息网
    你的当前位置:
  房产测绘

(1)办理房屋预测绘所需资料
1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2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3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4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5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房屋座落证明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6、企业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7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、法人授权委托书;
8、预测绘申请表;
9、规划核准的施工图一套;
10、与本宗房屋相关的、有效的规划、城建、房管批文、协约;
11、其它相关资料。
备注:1、是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的鲜章。2、申请预测绘的房屋需满足《泸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第三款“六层(含六层)以下的商品住宅项目已完成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;六层(含六层)以下的非住宅项目和六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,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主体首层结构工程;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主体六层结构工程”的要求。

(2)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测绘所需资料
1、房屋竣工图原件(一套);
2、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书复印件或规划、质监验收证明;
3、与本宗房屋相关的,有效的规划、城建、房管批文、协约;
4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房屋座落证明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5、企业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6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、法人授权委托书;
7、房屋测绘申请表;
8、房屋预测绘报告书;
9、﹡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10、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11、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12、﹡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13、﹡规划核准的施工图一套;
14、其它相关资料。
备注:1、是复印件的须申请单位加盖鲜章。2、有“﹡”标识的资料,若预测绘已提交过的就不再收取。

(3)办理房屋预测绘变更所需资料
1、房屋预测绘报告书;
2、与本宗房屋是否合同登记备案、抵押相关事宜查档通知;
3、与本宗房屋相关的、有效的规划、城建、房管批文、协约;
4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复印件;
5、企业营业执照(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6、经办人身份证明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;
7、预测绘申请表;
8、测绘授权委托书;
9、其它相关资料。
备注:是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单位鲜章。

(4)办理房屋分割测绘所需资料
1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(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初始登记证);
2、经市规划建设局批准的相关资料;
3、房屋分割说明;
4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);
5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座落证明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6、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须核验原件);
7、测绘申请表;
8、其它相关资料。
备注:1、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2、单位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。

法定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。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。
3、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》建设部令第99号。
4、《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》建设部令第96号。
5、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建设部令第98号。
6、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建设部令第88号。
7、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建设部令第95号。
8、建设部关于印发《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。建住房[2000]201号。
9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。
10、《房产测绘管理办法》。

[泸州市房地产监理交易所信息网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,禁止下载使用、复制或建立镜像]
Copyright 2006-2008 SCLZFC all rights reserved
蜀ICP备08001563号